科普:四輪電動車≠新能源汽車
時間:2020-01-06 訪問量:123
目前“四輪電動車”雖然已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,但必須是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目錄才能上牌照,否則不允許上路行駛。一旦上路行駛,那就屬于違法行為。
定性
依據國家標準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(GB7258-2012)對機動車的分類,電動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,屬于機動車范圍。“四輪電動車”以及目前社會上出現的“旅游觀光車”、“老年代步車”等均屬于電動汽車范疇,納入機動車管 理。
為何不能上牌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條規定: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,機動車經**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,方可上路行駛。而機動車是否準予登記,依據的是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的《車輛**企業及產品公告》。“四輪電動車”因未列入《車輛**企業及產品公告》,因此不能辦理牌證,不予注冊登記。
哪里可以使用
此類機動車因不符合注冊登記條件,因此嚴禁上道路行駛或從事載客營運。屬于特種設備的旅游觀光車可以在公園、旅游景區等禁止社會車輛通行的封閉式區域內使用。
違法上路受罰
無牌無證四輪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的,違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規,應當扣留車輛,依法處罰。